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概况
作者:山东艺术学院2+2国际本科留学项目时间:06月15日

  创办历史与办学条件

  2001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1]178号文)批准,山东艺术学院与俄罗斯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正式成立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艺术交流学院。2015年4月,经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外函(2015)11号文)批准,同意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招生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换发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办学许可证,编号为GOV37RUA02DNR20010062O。山东艺术学院与俄罗斯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自2001年签订合作协议起,双方严格履行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于2015年3月续签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3月。学院目前现有中国籍教职工54人,韩国籍外教8人,俄罗斯外教2人,加拿大外教1人,在校生1047人。

  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特色专业优秀人才”。2001年成立之初,学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暂行条例》依法办学。机构成立之后,2003年我国正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2004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我校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学”。

  办学层次与学科建设

  该机构现有两个在办专业:艺术设计(包括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两个专业方向)、人物形象设计。这些专业都是我校通过深入开展市场调查,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寻求国外优秀大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在中外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举办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热门专业。学生在完成两年专科学习后,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艺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外语和专业达到相关国家大学要求的,可选择赴国外合作院校继续攻读学士学位,外方院校认可中方学分。

  此外,国际艺术交流学院还负责承办山东艺术学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举办的两个本科教育项目,分别是:山东艺术学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举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两个项目先后于2011年和2013年经教育部正式审批通过,开始正式招生。

  艺术实践与社会服务

  学院现拥有三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北京嘉益佳康体有限公司、山东新视听传媒有限公司、济南美尚化妆品有限公司。教学实习基地不仅可以提前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专业的理解,锻炼其动手能力,提高其专业水平,使其毕业后能更快地投入工作,毕业即能就业。16届毕业生本科就业率90%,专科就业率93.64%。通过建立各专业的教学实习基地,还能逐步实现“产学研”的不断结合,更好地为社会服务。2016年恰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成立十五周年、化妆美容设计专业本科学历教育十周年。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云集山艺,在学科建设、专业教学方面给与国际艺术交流学院高度肯定和赞扬。几番思索与尝试之后,一条具有山东艺术学院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之路也由此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新兴专业也陆续崭露头角。

  办学18年来,国际艺术交流学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外合作的办学优势,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同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大学开展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绩。学院注重特色办学,逐步形成了由特色专业、双语教学、实习基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就业指导等环节组成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了专业及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的复合型艺术类人才。